Apr 2018

伍家豪律師就競爭法接受香港經濟日報訪問

2018年4月9日,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發表一份意見公告,内容關於可能觸犯《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的僱傭條款或招聘僱員事宜。

 

其中,競委會指出僱主間的以下行爲可能干犯第一行爲守則:

(i) 合謀訂定僱員薪酬的協議 – 企業合謀訂定人力資源的價格 (例如薪金、福利及津貼);

(ii) 禁止挖角協議 – 企業之間達成拒絕僱用或招攬彼此僱員的協議,從而構成瓜分市場行爲;

(iii) 交換敏感資料 – 僱主之間就其僱員的薪酬或與招聘有關的意向,直接或間接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

本行合夥人伍家豪律師接受香港經濟日報訪問,就競委會的執法焦點和上述意見公告的灰色地帶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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