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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服務貿易協議修訂協議二將於2025年3月1日實施

A. CEPA的背景

2003年,中國內地與香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以開放中國市場給香港的商品和服務。隨後,雙方通過在2004年至2013年間簽署的十個補充協議,進一步擴大了市場開放和促進貿易與投資。

為了加強兩地之間已經非常緊密的經濟合作和融合,中國內地與香港在2015年至2018年間在CEPA框架下簽署了以下四個新協議,分別是:-

  1. 服務貿易協議(2015年簽署);
  2. 投資協議(2017年簽署);
  3. 經濟技術合作協議(2017年簽署);以及
  4. 貨物貿易協議(2018年簽署)。

所有補充協議和新協議構成了CEPA規則的整體。隨著市場的演變,CEPA規則,特別是服務貿易協議,經歷了進一步的修訂。2024年10月9日,中國內地與香港簽署了對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二次修訂(“修訂協議二”),該協議將於2025年3月1日實施,是對服務貿易協議的最新一次修訂。

B. CEPA規則的變更

修訂協議二在香港具有優勢的多個服務行業引入了新的開放措施,如電影、電視、旅遊、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這些措施包括取消或放寬企業的股權比例和業務範圍限制,放寬香港專業人士的資格要求,以及放寬香港服務出口到內地市場的限制。這些開放措施大部分適用於全國範圍內,有些則在粵港澳大灣區的九個城市試點。具體變更包括:-

1. 電

    • 香港服務提供者在投資從事電影製作的企業時可享受國民待遇。
    • 經內地有關部門批准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可設立發行公司,負責在內地以“買斷形式”發行香港電影。

    2. 電視:

    • 取消對香港人參與網絡電視劇主創人員數量的限制。
    • 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批准後,允許在內地電視台黃金時段播出香港製作的進口劇集。

    3. 廣告: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跨境提供廣告服務[1]
    • 為進入內地發展網絡媒體代理業務的香港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優惠的待遇[2]

    4. 旅遊:

    • 優化外國旅遊團(包括53個適用免簽過境政策的國家公民)從香港進入廣東144小時停留的免簽政策,包括增加入境口岸和擴大停留區域至整個廣東省。
    • 便利內地旅行社在高鐵西九龍站接待旅遊團。支持郵輪公司安排停靠內地港口的國際郵輪航線。參加這些郵輪航線的內地遊客可持護照和相關郵輪行程文件前往香港參加整個郵輪行程。

    5. 金融服務:

    • 取消香港金融機構在上一年末總資產不少於20億美元才能投資保險公司的要求。
    • 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設立的外資銀行分行從事信用卡業務的限制。
    • 探索互聯互通的範圍,包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持續推進和優化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跨境理財和基金互認試點計劃。
    • 推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互掛,以及“南向通”和“北向通”債券通。

    6. 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

    • 允許香港測量企業通過備案制度在廣東省提供專業服務。
    • 註冊的香港工程諮詢公司可作為聯合體參與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城市的項目諮詢服務投標。

    C. 制度創新

    1. 引入“香港法適用於香港企業”和“香港仲裁適用於香港企業”措施,以便利香港投資者。這些措施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香港企業選擇香港或澳門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此外,支持在珠三角九個城市註冊的香港企業選擇香港或澳門作為仲裁地。這些措施為香港企業提供靈活性和便利,幫助其在內地投資和發展業務。
    2. 承諾“本地監管”以確保服務貿易規則的透明度、可預測性和效率,與國際高標準接軌。這項承諾減少了繁瑣的規定,降低了貿易成本,促進了服務貿易。
    3. 對大多數行業取消了香港服務提供者需在香港經營三年才能成為CEPA服務提供者的要求。這一改變使香港初創企業能更快地獲得CEPA下的優惠待遇,吸引全球企業和人才在香港設立業務,探索內地市場,從而增加本地就業,促進經濟發展。

    D. 對香港的好處

    • 香港的多個優勢行業將獲得新機遇。例如,電視和電影行業將受益於取消對香港人參與網絡劇主創人員數量的限制,以及取消對香港服務提供者投資電影製作的限制。
    • 另一個重要的好處在於制度創新。修訂協議二引入了“香港法適用於香港企業”和“香港仲裁適用於香港企業”等措施,以便利香港投資者。這些措施為香港企業在內地投資和發展提供了靈活性和便利,使其能夠使用熟悉的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並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
    • 此外,這些措施利用了香港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優勢,幫助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1] 這是一個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服務部門分類 GNS/W/120 的服務類別。修訂協議二遵循與世貿組織相同的分類方法。

    [2] “更優惠待遇”是什麼並無具體規定——根據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舉行的香港商務、工業、創新及科技事務委員會會議,該優惠待遇是一項便利措施,旨在幫助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在內地發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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