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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客戶就涉及購買價值一千萬元住宅物業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以及一項詐騙罪的控罪獲裁定無罪並獲得訟費

本行欣然地宣佈由我們、謝華淵資深大律師帶領譚瑋信大律師代表的客戶,歷經沙田裁判法院為期8天的審判後,獲宣判無罪。(沙田裁判法院刑事案件2022年第519號 )


控方案情指本行客戶(在當時是一個首次購買住宅物業的買家),以及兩名地產代理一同串謀一住宅物業的賣家,詐騙提供物業按揭貸款的該些銀行,即不誠實地向該些銀行訛稱該物業的成交價為1,000萬港元,惟實際成交價是1,050萬港元,導致該些銀行向本行客戶批出8成按揭貸款作購買該物業之用。


本行客戶另被指控向稅務局局長或其屬下人員訛稱上述物業成交價為1,000萬港元,惟實際成交價是1,050萬港元,意圖詐騙而誘使稅務局局長或其屬下人員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


審訊於2023年4月12日展開序幕,期間控方傳召了一名獲免起訴的控方證人(即該物業的賣家) 作供。主審裁判官最終在2023年8月18日裁定本行客戶以及另外被告兩名所有罪名不成立,且所有被告獲得訟費。


領導本案的合夥人為還立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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